1、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讲解了以“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为核心内涵的贵州省乡村建设系统性技术要求与组织管理准则,明确了从总则原则到具体实施路径的全链条规范框架。该规范强调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相统一,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乡村规划、产业培育、设施配套与治理机制全过程;描述了坚持党建引领、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四大基本原则下的组织运行体系,对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村“两委”依法履职、村级综合服务阵地优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提出刚性要求;细化了富在农家维度下粮油稳产保供、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就业帮扶与集体经济发展等关键指标;构建了学在农家涵盖义
2、务教育保障、政策法规普及、防灾减灾培训、卫生健康宣教及村民能力提升的闭环机制;确立了乐在农家中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治理、文化空间配置与非遗传承应用的具体标准;同时围绕美在农家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河道管护、气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技术依据,全面引用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共计15项,形成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协同联动的支撑体系。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创建工作的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于承担乡村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农村基础设施运维、基层党建指导、农民教育培训、乡村文化服务、志愿服务管理等相关业务的技术机构、社会组织与专业人员;亦适用于参与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开发、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投资运营的企业主体,以及从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基层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气象、环保等领域一线工作者。该规范为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成效评估、组织试点示范提供了权威依据,也为驻村工作队、选调生、大学生志愿者等下沉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标准化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