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信息数据采集要求DB13T3049-2025讲解了京津冀协同背景下统一规范商品信息数据采集的技术规则与实施路径,明确了适用于区域内商品流通全链条的数据采集总体要求、属性描述框架、核心属性清单及扩展机制。该标准以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为唯一标识基准,系统规定了商品标识及分类信息(包括零售单元GTIN和GPC四级分类代码)、商品基础信息(如商品名称、品牌与子品牌名称、净含量、包装规格等)的命名方式、语义说明、计量单位、约束条件(必填/条件必填/选填)及数据格式要求;强调采集对象须具备有效商品条码、标签清晰、包装完好,采集内容须符合GB 12904和GB/T 37056等规范性引用文件,确
2、保信息与实物包装内容一致、完整、可追溯、可共享。标准还配套规范性附录明确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则,资料性附录提供非法定单位对照与常见包装类型参考,支撑数据标准化落地。整体结构遵循GB/T 1.12020编写规范,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提出,体现区域一体化治理导向与GS1全球数据模型兼容性。商品信息数据采集要求DB13T3049-2025适用于京津冀地区从事商品生产、流通、零售、电商、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及政府监管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婴童用品、日用消费品、工业品等实体商品制造企业,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电商平台运营方、第三方数据服务商、商品条码应用推广机构以及市场监管、商务、海关、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该标准亦适用于参与商品信息标准化建设、商品主数据管理(MDM)系统开发与实施、溯源平台搭建、智慧监管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提供商及标准化研究机构,是支撑京津冀商品信息互联互通、跨行业数据协同治理与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