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中、低压压力容器的定义与适用边界,明确操作压力在0.071.6MPa为低压容器,1.6110MPa为中压容器,并区分低温(壁温-20)与高温(壁温450)工况下的特殊管理要求;描述了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及检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体系,涵盖JB741-73、JB127-73、化工部与一机部1977年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等国内规范及进口设备的适配原则;系统规定了维护管理要点,包括安全使用守则制定、巡回检查制度、腐蚀性介质挂片试验、衬里/涂层保护措施,以及安全阀起跳与回跳压力设定、切断阀设置条件、压力表校验周期与量程要求、液位计试压标准、接地电阻检测等附件管控细节
2、;细化了外部宏观检查频次与内容、内部检查周期与重点部位(如应力集中区、T型焊缝、返修处),明确了测厚、无损检测方法及防腐层/衬里层评估要求;规范了修理前方案审批流程、材料代用与结构改造的技术依据、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泄压降温程序、盲板隔离、惰性气体置换、动火与照明安全、通风监护及应急处置要求;构建了完整的管理体系,涵盖编号登记、技术档案构成(制造图、合格证、安装记录、运行事故记录、历次检维修资料)、动态管理职责分工、应急停运权限界定(如超限失控、裂纹鼓包、火灾威胁、附件失效等五类情形),以及事故报告与归档机制。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炼油、化肥、化纤等流程工业中涉及中、低压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制造企业、工程公司、生产运行车间、设备管理部门、检维修服务单位及安全监管机构。特别适用于操作压力在0.0710MPa范围内、介质可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或含氢特征的固定式钢制焊接容器使用场景。该规定对承担容器日常巡检、定期检验、技术改造、大修施工和档案管理的一线技术人员、设备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检验员及车间主管具有直接指导作用,亦为基层安全部门开展合规性审查、风险辨识与应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不适用于锅炉、气瓶、移动式槽车等特种压力容器,其管理应遵从国家专项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