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石油化工企业专篇,2025年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1月前前言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广东省 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粤安20254 号)的部署,进一步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发现和解决隐患的能力,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等单位,结合日常检查、指导帮扶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典型风险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针对我省企业在风险管控中的重点、
2、难点和薄弱环节,编制了广东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该手册包含石油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油气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及工业气体企业 5 个专篇。本手册为石油化工企业专篇,内容涵盖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设备管理、电仪管理、生产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及其他共 8 个部分,除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外,其余各部分均由石油化工企业常见的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隐患图片、图片示例或释义构成。本手册旨在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会查隐患、真查隐患、查真隐患”,推动企业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和实效
3、性,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支撑。目录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1-第二部分:设计与总图类.-12-第三部分:设备管理类.-16-第四部分:电仪管理类.-33-第五部分:生产运行管理类.-69-第六部分:作业安全管理类.-98-第七部分:应急管理类.-113-第八部分:其他类.-127-1-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2-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1.1企业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
4、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异常工况处置制度、装卸设施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等。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规范员工行为,增加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九)变更管理制度;(十)应急管理
5、制度;(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应急厅202417号):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企业认真对照处置准则,建立健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提高生产过程异
6、常工况安全处置能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查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9号):企业应建立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时装卸设施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装卸设施连接口不得存在磨损、变形、局部缺口、胶圈或垫片老化等缺陷。1.2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不能有效辨识和管控特殊作业风险,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八条:未按照国家标准制
7、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判定原则:1.未编制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开展特殊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票证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3.开展动火(易燃易爆场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作业分析的、未进行风险辨识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4.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5.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气体分析的或分析严重不足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6.特殊作业期间监护人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的,且作业未停止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7.特殊作业审批程序错误(如动火作业先批准,后动火分析等;弄虚作假的,签署
8、作业票未在作业不是指有关时间填写错误)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1.查阅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对照GB 30871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涉及的特殊作业种类,检查制度的制定情况。2.抽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特殊作业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3.抽查现场正在开展的特殊作业,或者结合视频监控记录抽查已完成的特殊作业,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4-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1.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不明确,可能导致员工对自身安全职责认知模糊,遇到安全问题时相互推诿,导致事故升级、扩大
9、。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失去事前预防的核心抓手,导致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六条: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判定原则: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缺少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层、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及与生产有关的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生产车间等)的安全职责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3.未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4.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判定为重大事
10、故隐患。1.核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所有岗位、所有从业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是否与本岗位承担的业务职能相匹配。2.查阅企业是否制定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专业、学历、资质不满足有关要求。相关人员专业水平不足,易导致安全管理漏洞,增加事故风险。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 号)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