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骨肽加工技术规程NYT4281-2023讲解了畜禽骨肽加工全过程的技术规范与质量控制要求,涵盖产品分类、企业卫生管理、原辅料及添加剂使用标准、核心加工工艺、关键控制点识别以及记录文件管理体系。该规程明确将畜禽骨肽定义为以无污染、无腐败变质的畜禽鲜(冻)骨为原料,经预处理、蛋白提取、酶解、精制、浓缩、杀菌和干燥等工序制得的相对分子质量低于10000的肽类产品,并按原料来源细分为牛骨肽、猪骨肽、鸡骨肽、羊骨肽、鸭骨肽等类别。规程强调加工企业必须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卫生要求,对原料骨的检疫合格证明、进口检验检疫文件、脱脂方式禁令(禁止使用苯等有机溶
2、剂)作出刚性约束;规定蛋白提取温度上限、酶解温度与时间范围、酶灭活最低温及时长、精制后小分子肽占比不得低于90%、浓缩固形物含量宜达15%以上、杀菌方式限定为超高温瞬时或巴氏法、干燥后水分不高于70g/kg等量化指标。同时,明确原辅料验收、酶解、杀菌、干燥为关键控制点,并要求全部记录符合GB 14881关于文件管理的规定。整个规程以保障畜禽骨肽食品安全性、功能性及工艺可控性为根本目标,融合现行多项强制性国标与行业实践,构建起覆盖从源头到成品的全链条技术支撑体系。畜禽骨肽加工技术规程NYT4281-2023适用于从事畜禽骨源活性肽研发、生产与质量控制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以牛、猪、鸡、羊、鸭等畜禽骨为原料进行蛋白提取与酶解制备功能肽的生产企业;适用于承担农产品初加工升级与精深加工任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相关加工主体,以及开展骨资源高值化利用的生物科技公司、胶原蛋白肽及营养健康食品制造商;同时适用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审核机构在开展技术指导、标准宣贯、生产许可审查、监督抽查与合规性评价时作为权威技术依据;亦可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畜禽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研究及研究生教学提供规范化工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