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办法讲解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和入账管理的具体规定。该办法旨在通过有效投入安全文明措施资金,改善劳动条件,创建标化工地,防止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安全。办法明确了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单独设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科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二章详细列举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围挡及其他费用,具体涉及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措施、工地的清洁维护、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临时设施建设及施工围挡的设置等。第三章则规定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取费标准,要求投标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并单独列项计入投标总价,不得低于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费率。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特别是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财务部门。该办法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操作依据,有助于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安全。同时,该办法也适用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其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