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1.1事故类型根据国家标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结合事业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常见形态分析,本预案车辆伤害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中的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1.1.1道路交通事故1.1.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1.1.2生产安全事故1.1.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1.1.
2、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1.1.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1.1.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2.车辆伤害危险源分析 2.2.1根据生产经营所涉及到的生产、运输、施工、办公、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实际特点,按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源评价的方法,确定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危险(源)因素分析如下表: 车辆伤害危险源分析表序号车辆类型/作业活动危险(源)因素潜在伤害(风险)1运输、工程、公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差车辆伤害2运输、
3、工程、公务车辆带故障行驶车辆伤害3运输、工程、公务车辆车辆指示灯不完好车辆伤害4运输、工程、公务车辆安全装置缺失、机件失灵或损坏。车辆伤害5运输、工程、公务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突发性故障。车辆伤害6运输、工程、公务车辆故障引起自燃车辆伤害和火险(火灾)7车辆驾驶道路通行状况不良,缺少必要的道路安全保护措施。车辆伤害8车辆驾驶道路湿滑、路面状况较差。车辆伤害9车辆驾驶视线不佳(未注意视觉盲区、夜间行驶)车辆伤害10车辆驾驶遇自然灾害天气:洪水、大雾、雨雪恶劣天气,地震。车辆伤害11车辆驾驶疲劳驾驶车辆伤害12车辆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误操作、违章驾驶。车辆伤害13车辆驾驶超长、超高、超宽、超重
4、运输。车辆伤害14车辆驾驶生产、施工区域道路未进行人、车分流划分和标示。车辆伤害15车辆驾驶施工(作业)现场道路缺陷(路面状况差、土质松软等)、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16车辆驾驶施工(作业)现场车泵架设时,支腿不能完全打开,或打开后支腿距离边坡的安全距离不足。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17车辆驾驶车泵架设场地有空穴、暗坑、电缆沟、管道、阴沟等。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18车辆驾驶车泵架设位置承载力不足或车辆在作业面上通行;车辆伤害和翻车、坠车事故等。19车辆驾驶原材料、产成品进、出站上、下磅称环节,装载机在料仓倒车环节观察不够,人员配合、指挥不当等。车辆伤
5、害 2.1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2.1.1事故发生的区域2.1.1.1公司及各分公司、项目部生产区域内的生产、作业道路;2.1.1.2施工现场的场内道路及作业区域内;2.1.1.3生产和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上。2.1.2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装置2.1.2.1原材料、产成品进、出站,上、下磅称环节,装载机在料仓作业倒车、落臂(夜间)环节;2.1.2.2车辆通过临时修建而未硬化的施工便道,上、下马道因路面湿滑、下雨和积水导致路面松软,临时修建的回填土马道路面以及边坡未夯实出现沉陷;2.1.2.3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道路因宽度不够,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2.1.2.4牵引或拖泵
6、到作业区域的过程中因挂钩或钢绳意外滑落;2.1.2.5泵送设备设置在临时修建的回填土马道斜坡上,且混凝土运输车辆需重车倒车下马道;2.1.2.6车泵架设时,支腿不能完全打开,或打开后支腿距离边坡的安全距离不足;车泵架设位置承载力不足或车辆在作业面上通行;2.1.2.7车泵架设场地有空穴、暗坑、电缆沟、管道、阴沟、化粪池等无法承载车泵支腿压力的地形;2.1.2.8生产施工区域周边道路上、下方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电缆、障碍物,左右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视线盲区;2.1.2.9在厂区内、外道路上和施工作业等区域内有车辆运行的场所。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3.1事故报告原则3.1.1车辆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