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讲解了轮胎式起重机司机从上岗资质、健康要求、日常着装到全过程作业的系统性安全操作要求,涵盖设备检查、起动运行、支腿设置、主副臂操作、起升降落、双机协同、行驶转场及应急处置等全部关键环节。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描述了司机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涉及道路行驶时还需具备机动车驾驶证;明确禁止酒后作业、带病作业及无关人员登机;强调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严禁以限位代替操作;详细规定了发动机起动、暖机、工况检查及异常判定标准;细化了作业前环境勘察、支腿规范伸收顺序与基础承载要求;对变幅、回转、伸缩、副杆安装等动作提出精确角度、顺序、同步性与禁止情形;明确了起吊前试吊
2、、吊运中信号响应、紧急停车无条件执行等行为准则;列举了十类有权拒绝吊运的典型危险情形;同时对灭火器材配置、油品清洗防火、行驶安全、线路避让等辅助管理事项作出刚性约束。全文以强制性条款为主,突出“人机环管”四维风险防控,体现预防为主、过程受控、责任到人的现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逻辑。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港口物流装卸、大型设备安装等需使用轮胎式起重机开展吊装作业的行业领域,尤其适用于施工现场流动性强、工况复杂、多专业交叉作业的中大型工程项目。该规程面向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Q2)的轮胎式起重机专职司机,同时也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租赁单位的操作培训师、监理单位的起重机械专项监理工程师以及项目部机械管理岗人员。规程内容可作为新入职司机岗前实操考核依据、在岗司机年度复训教材、现场安全交底核心条目及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技术基准。不适用于履带式、塔式、桥门式等其他结构型式起重机,亦不替代机动车驾驶法规对道路通行行为的单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