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为了有效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确保科学、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相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建立了三级响应机制。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强调了信息报告、传递和快速处置的重要性,同时规定了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预案详细描述了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包括建设厅指挥部及其下设的主管安全和质量办公室的具体职能。此外,预案还强调了预警预防机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研究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以及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建筑物坍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该预案也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及的事故类型包括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主体结构设计和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