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职责和实施办法,旨在高效、有序地应对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该预案明确了特大安全事故的定义和范围,包括特大火灾事故、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煤矿和非煤矿山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他特大安全事故。预案还规定了应急救援的事权划分,强调属地管理原则,即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州、地)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省政府及有关牵头单位进行指导协调。此外,预案详细列出了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其职责,成立了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设立办公室具体执行相关任务。预案还明确了各部门在不同事故类型中的牵头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甘肃省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特大安全事故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和机构。这些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煤矿与非煤矿山开采、特种设备使用等领域。预案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各相关单位在应对特大安全事故时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救援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