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实体数据技术规范DB32T5373-2026讲解了江苏省针对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向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转换所构建的系统性技术框架,涵盖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术语定义、总体原则与要求、技术方法、质量控制及成果归档等核心内容。该规范明确了省级1:10000与市县级1:500、1:1000、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向二维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转换的技术路径,强调完整准确、规范统一、应转尽转与分区转换四大基本原则,并对时空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3度带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数据组织格式、元数据结构、几何映射关系及属性继承规则作出强制性规定。规
2、范通过附录形式详细列出了基础地理实体元数据模板、要素与实体的几何图形映射表、基本属性映射表,以及城市道路、房屋、河流三类典型实体的数据生产示例,为实体化转换提供可操作、可验证、可复用的技术支撑。文件特别区分了基本属性与扩展属性的内涵,界定图元作为几何表达最小单元的类型与语义,提出“补偿几何”这一关键概念以应对源数据几何不完整性问题,同时明确转换生产与原生采集的边界关系,保障实体数据的权威性、一致性与现势性。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实体数据技术规范DB32T5373-2026适用于江苏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机构、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承建单位,以及参与实景三维江苏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维、数字孪生城市实施的测绘服务企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商和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商。本规范亦适用于承担基础测绘成果汇交、质检验收、成果归档工作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开展地理实体语义化研究、多源空间数据融合应用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对于需将存量传统要素数据升级为实体化表达的交通、住建、水利、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跨部门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过程中,该规范可作为数据治理、模型对齐与标准对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