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讲解了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建设部有关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规模大、影响广、社会危害性强的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责任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或经济损失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因安全技术、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工程质量造成的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倒塌等伤亡事故。预案详细规定了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的设置,成立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其职责。预案还规定了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和项目部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的职责,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有效处置。此外,预案强调建立项目部、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各级之间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的成员单位和项目部,特别是那些涉及大型建设项目、高风险施工活动的企业。该预案旨在为这些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流程,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