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QSES 34-2025讲解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全流程技术管控要求,明确了油烟、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三项核心污染物的分级排放限值,特别设定了0.3mg/m油烟、2.0mg/m非甲烷总烃和80(无量纲)臭气浓度的严控指标,适用于自愿成为环境治理领跑者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域且存在扰民问题的餐饮单位;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QSES 34-2025描述了油烟净化设施的设计选型、运行维护与清洗更换频次等强制性技术规范,提出了污染物去除效率的量化计算公式及监测方法依据,统一引用HJ 382017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标准,强化了对微小排量油烟集中治理设施的技术定
2、义与适用边界;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QSES 34-2025规定了针对不同功能区位(一类、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不同排放规模(单店与多店集中烟道)、不同运营性质(经营性餐饮、食品加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差异化监管路径,同时排除居民家庭烹饪及以蒸煮为主、不产生显著油烟扰民效应的餐饮活动;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QSES 34-2025确立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归口管理的团体标准法律地位,自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监督、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合规检测、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可操作、可验证、可追溯的技
3、术基准。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QSES 34-2025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单位,包括中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中小型社会餐馆、快餐店、烧烤摊点及提供集中供餐服务的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油烟类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如中央厨房、预制菜生产企业、糕点烘焙作坊等;适用于为满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要求而需升级净化设施的既有餐饮单位,尤其是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住宅区、文化教育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经营者;适用于油烟净化设备制造商、工程设计单位、运维服务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在设备选型、系统集成、效果评估与合规性验证等环节执行统一技术尺度;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日常烹饪行为,亦不适用于仅采用蒸、煮、炖等低温无油热加工方式且经核实未造成周边环境空气异味或视觉污染的小微餐饮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