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导则(试行)讲解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的系统性框架与实操规范,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在安全资料形成、收集、审核、归档全过程中的法定职责边界。该导则以2026年5月1日为施行节点,承接并升级原地方标准DB22/T 5115-2022,重构为七章结构体系,涵盖总则、术语定义、各参建方管理职责划分、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料范畴、施工单位覆盖18类关键风险场景的安全资料细目(含危大工程、高处作业、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消防、文明施工及双重预防机制等)、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督记录要求,以及资料编制技术标准与组卷归档
2、规则。导则同步配套A、B、C三类标准化用表共140余张,实现资料内容要素化、填写格式统一化、归档逻辑结构化,并强调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质量安全手册平台数据的衔接性,突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合规性,为工程安全监管提供可量化、可核查、可问责的文书支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导则(试行)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参建各方,具体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档案管理机构验收人员,以及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三方安全咨询、BIM与智慧工地系统开发集成服务的技术单位。该导则亦可供外省住建主管部门制定同类技术文件时参考,对推动区域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具有实践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