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系统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讲解了为确保冶金系统在地震应急工作中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预案明确了破坏性地震的分类,包括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预案强调了地震应急工作的原则,如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确保灾区应急工作协调一致;统筹应急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灾区应急自救的同时,开展区域协作,组织行业内应急支援。预案还详细规定了应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包括冶金工业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和主要职责,以及企事业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设立和运行。此外,预案还涵盖了应急准备的内容,如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以及应急通讯保障、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灾害评估准备和应急行动方案。冶金系统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适用于冶金工业部各司(局)、地方冶金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冶金企事业单位。该预案特别针对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冶金企事业单位,要求这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备本单位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预案不仅适用于地震应急响应,也适用于震后恢复生产和科研教学的安排,确保冶金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