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安全总监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制度旨在理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制度落实,纠正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重生产、轻安全,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等。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安全总监岗位,配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总监专职设立,不得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级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少于10人,并根据单位经营规模、业务板块、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对于拥有自有大型设备或租赁使用大型设备较多的项目,必须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此外,公司还应通过设置公司安全总监、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人、设备租赁建安公司负责人、主任安全工程师、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沟通顺畅,监控到位。XX集团公司安全总监制度实施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所属从事房建、安装、水利水电、市政、路桥、钢结构、地基与基础、矿山施工的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这些单位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设立安全总监岗位及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