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 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有关规定。第3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二、安全规定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
2、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度,监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第11条 只有在瓦斯浓度
3、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第14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
4、完毕后开始工作。第15条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第16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第17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上,接地必须良好。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第18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第19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