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收发、保管及管理制度讲解了工地试验室在样品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该制度规定了工地试验室设立专门的样品保管人,负责样品的存留及保管工作。样品到达工地试验室后,样品保管人需要检查样品的数量、规格及试验委托单的项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样品,保管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说明原因;而对于符合要求的样品,则需要办理委托手续,进行编号、粘贴标签、填写台账,并送至相关专业试验组。此外,需入库保存的样品由各专业试验组负责,保管期限为一个月,以便于复检,而破坏性样品在检测后则不再保留。样品收发、保管及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试验室以及相关检测机构,特别是那些涉及大量样品管理和检测工作的单位。该制度有助于规范样品管理流程,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提高试验室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