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讲解了试验室在材料样品管理、试验报告编制及试验资料档案保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该制度规定,试验室需对材料样品进行抽样,并负责样品的登记、试验和出具试验报告等工作。为了确保样品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代表性,特别是对于易变质失效的材料样品,试验室需及时组织试验。试验完成后,试验报告应准确真实,且需由试验者、复核者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此外,试验资料和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并在登记后存档。试验报告仅限于中心实验室、建设管理处、质检站等质量控制和试验人员查阅,试验室有权拒绝无关单位和个人的查阅请求。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试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质量控制部门。该制度为上述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材料样品的管理、试验报告的编制及试验资料的保管工作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从而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