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配电设备实施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3.2供电部门的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工作内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着棉质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监护人; 2)工作场地足够,光线充足; 3)所用工具材料
2、齐全; 4)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棉纱手套、棉质工作服、绝缘鞋,使用绝缘安全用具。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2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步骤如下: 1)拉开开关,有明显得开路点; 2)验电,确认无电; 3)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5)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6)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