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维修电工在工贸企业中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明确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不得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并切断电源后,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规程还强调了检修更换插接母线分线盒和保险时不得带负荷分合,检修动力配电箱或更换保险时必须停电进行。检修过程中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并加装安全护罩。在静电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前,需等待至少5分钟后方能接地并开始工作。规程还指出应注意熔体的选择与更换,拆装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相应的或专用工具。每次维修结束后,必须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工贸企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工贸企业的维修电工及相关工作人员,尤其适用于需要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和保养的作业环境。该规程为确保维修电工在日常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适用于各类工贸企业的电气维修部门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