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讲解了井下维修电工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和操作时应遵循的安全技术规范。第一条指出,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仅能在甲烷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第二条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需切断电源并验电,确认无电且甲烷浓度低于1%后方可对地放电,同时所有开关手把需闭锁并悬挂警示牌。第三条强调,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第四条规定,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拉闸,送电时顺序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第五条指出,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裸露的电气设备需设栅栏。第六条要求,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及其他井下作业场所的维修电工,特别是那些需要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和操作的工作人员。该规程旨在确保井下电气作业的安全,减少因违规操作引发的事故风险,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电气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维修电工和相关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