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工安全规程 1、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2、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工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
2、破器材和点炮。 3、爆破工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 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4、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5、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 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6、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4)半中段及天溜井作业面必须用高压风做通风,并按照半中段作业规程进行。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7、贯穿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注意对贯穿距离小于10米的掘进作业时,不准同时爆破或一边爆破一边进行钻孔、出坊作业。 (2)注意采场采至上中段或巷道贯穿档头,其距离小于5米时,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