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束管监测安全操作规程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束管监测工作人员。 第2条 束管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一氧化碳等气体的动态监视监控。 2.束管监测管路的敷设、维护。
2、60; 3.地面气体分析、报表打印工作。 上岗条件 第3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3、60; 2.熟悉束管监测系统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4.掌握自然发火的发火机理、预防措施等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安全规定 &
4、#160; 第5条 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点(如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以及有丢煤的采空区和密闭内。 第6条 测点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第7条 监测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停电并悬挂明显的停电标志
5、牌。 第8条 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空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第9条 进入工作地点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应排除后再工作。 第10条 禁止进入盲巷工作。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员”的规定,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在浓
6、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1条 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操作准备 第12条 检查工具、材料,检查设备、仪器工作状况,确保齐全、完好。 操作顺序
7、; 第13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管路敷设:检查工具、材料选点路线选择敷设检查。 开机监测:开启循环水泵开启抽气泵送分析仪电源送放大器电源仪器调零启动微机进入监测程序打开测量按钮报表打印。 停机:关闭测量按钮退出监测程序关闭微机断放大器电源断开抽气泵电源断开循环水泵电源。
8、160; 正常操作 第14条 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他设施,
9、标高差较大的斜巷(或立井),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接管箱、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第15条 管路的敷设时,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第16条 管路的敷设标准,可以参考管路工和电缆敷设工的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10、0; 第17条 束管监测探头应悬挂在监测地点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探头应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便于保护的地点。 第18条 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化验室到井下各测点,整个系统要进行统一编号,并用压气检查管路顺序是否混乱,乱的要及时调整。每一条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的记录管路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的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11、; 第19条 监测密闭内和煤体内气体变化时,应预留监测管或打监测眼,束管监测探头应埋设在监测管内,且用黄泥封口。 第20条 应检查管路的漏气、堵塞、破坏情况。检查管路的漏气和堵塞有以下步骤: 1.当地面压力表突然降低时,说明管路出现了断路漏气现象;压力表负压值增高时,说明管路发生了堵塞。 2.通过地面压力表变化找出故障管路后,应携带负压表对井下管路逐段检查,查出故障的具体区段和地点。 第21条 管路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管路断开或接头漏气时,要接好或密封;发生水堵时要用空气压缩机加压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