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讲解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具体职责。文件指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并获得相应证书。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检查高风险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并检查落实,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进行纠正或签发整改通知单,在高风险工程施工前提醒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实施旁站式监管,管理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和卫生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记录,监督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收集和归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以及佩戴统一的“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那些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料管理的专业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