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讲解了为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该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所辖各单位,明确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为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分明,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公司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保卫工作。各单位在改革、调整过程中,不得削弱保卫工作,应根据职工人数和工作量设置保卫组织、保卫干部和消防警卫人员。具体要求包括成立保卫组、设置专职保卫干部、持证上岗、配备护场警卫人员等。专业分公司保卫工作职责涵盖制定制度、签订责任状、制定年度计划、法制宣传、调查摸底、调解纠纷、重点防范、信息报告、安全检查、交通管理、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内业资料等。项目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保卫工作、落实责任制、制定制度、召开会议、组织检查、分析治安形势等。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所辖各单位,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属单位。该办法特别适用于需要维护内部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建筑施工、生产运营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通过明确各级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该办法旨在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内部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