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公示承诺制度讲解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法。该制度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规定首次纳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已纳入诚信管理的企业也需定期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企业每年需与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承诺内容。承诺内容涵盖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接受监督等多个方面。企业应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等方式,公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内容,并在显要位置公开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确保企业员工及周边公众的知情权。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公示承诺制度适用于舟山市内所有纳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企业,尤其是那些需要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企业。这些企业应严格遵守制度要求,通过公开承诺和定期公示,增强社会监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