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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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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安全文库 文档编号:46343 上传时间:2021-12-3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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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培训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职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以满足和鼓励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制水职工为宗旨,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第三条 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第二章 培训工作职责第四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1、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计划书;2、组织和督促

2、各车间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职工培训管理;3、适时评估培训效果,修改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方法等;4、 组织本厂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第五条 各车间(班组)应有专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1、制定、落实本车间(班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2、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车间(班组)职工培训工作管理;3、组织本车间(班组)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第三章 岗前培训第六条:凡是新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厂级岗前培训和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第七条:厂级岗前培训是为了让新职工对本厂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有全面的认识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制水工艺、安全生产、职工职业道德、厂规厂纪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第八条: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是岗前培训工作的核心,是新职工学习掌握本岗位知识的重要阶段。为了培养优秀的职工,各车间(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岗位现场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新职工在岗培训时间为6个月,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职工单独上岗作业,厂人力资源干事应对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第九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进行严格的转正定级考核。各车间(班组)负责工作态度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占40%;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岗位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60%。对

4、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工资转正及上岗。第四章 在岗培训第十条:在岗培训的原则是对在岗的职工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职业道德培训、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等。围绕制水生产组织开展的各类在岗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在岗职工的综合素质。第十一条:组织岗位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实现在岗生产工人全部持证。1、凡是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应参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位技能等级培训,并接受本岗位技能等级鉴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参加初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或累计工作五年以上;参加中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

5、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或取得本岗位初级等级证书满三年;参加高级技能鉴定应具备本岗位中级等级证书满四年。2、厂负责职工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各车间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并做好职工培训记录。各车间必须安排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培训。3、对待岗一年以上或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应重新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4、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达到鉴定目标。对无故旷课、缺课、迟到的参照制水部劳动纪律处理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二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工人的整体素质。1、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

6、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都应参加 和公司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2、 每2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轮训,保障职工业余时间能接受本岗位技能培训。3、 鼓励职工跨岗位学习,提倡各岗位职工之间相互学习,并在工作上优先安排综合技能水平高的职工。第十三条:举办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1、引进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培训,职工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车间在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或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必须及时向厂人力资源干事提交培训需求书面报告。3、人力资源干事将根据各车间提交的培训需求书面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培训结束,组织必要的考试。第十四条: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制度。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以下工种:加氯工、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氧)焊工、(兼职)起重工、(兼职)厂内机动车辆驾驭。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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