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品管理制度讲解了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的管理要求,明确了保管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在制品的保管,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保管。该制度还规定了定期盘点制度,每月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盘点,盘点清单需一式三份,分别由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和保管单位留存。对于半成品完工后的管理,制度要求各车间填写半成品入库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签证后,挂上合格证,分别交至半成品库、技术科和车间,作为产品配套凭证和完工结算的依据。若生产计划需要变更,生产科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生产,已生产的半成品作为库存待利用,无法利用的可进行改制。在生产传递过程中,所有半成品必须有检验合格的标识、产品名称和数量,确保交接准确无误,同时要求注意工件质量和文明整洁。在制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在制品管理的生产部门和相关岗位,特别是保管单位、生产车间、技术科、财务部门以及生产科等。该制度旨在规范在制品的保管、盘点、入库、传递及生产变更等各个环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