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促进矿井健康发展的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包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考核评分、问题整改督查以及考核验收等工作。同时,该制度强调了指导思想,即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确保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落实,目标是达到省三级标准并向二级标准迈进。在检查形式方面,制度规定了每月进行动态与静态结合的检查,并将结果形成台账备案。会议形式部分明确了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解决评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上报上级领导要求配备设施。标准要求部分列出了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无透水、火灾、爆破作业引起的事故等,并具体规定了井下排水、防灭火、防尘、爆破作业及突出危险煤层作业等方面的要求。相关要求部分则强调了检查前的预备会、考核评级的公正性、评分人员的责任制以及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特别是泸西县小团山二矿二号井。该制度不仅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也为其他类似企业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框架,有助于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