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讲解了企业如何通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来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文章指出,安全费用应由企业按规定提取,并接受政府监管,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费用是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隐患治理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该制度依据吉林省企业安全安全恋情反光镜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矿山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具体为金属地下矿山8元/吨、金属露天矿山4元/吨、小型露天采石场0.5元/吨。同时,文章详细列出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备的完善和维护、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与整改、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等。此外,还强调了企业在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他涉及高危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通过本文档了解如何合理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改善。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帮助其更好地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