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一、营业厅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防抢、防盗报警器,较大的营业厅应安装闭路监控设施并配保安人员巡视。收话费台席应安装防弹玻璃隔断。二、营业人员凡是接触现金、各种业务卡的一律要配备投币式金柜。三、营业员在营业期间除找零现金外,大额现金一律投放到金柜中,金柜密码要拨乱,钥匙不准放在金柜上,不得将大额现金放在抽屉内,若发现一次扣罚200元人民币,两次以上将予以辞退。四、营业员不准提前或延时营业,营业终了不准在营业席间逗留。五、营业厅边门要随时上锁,不得随意进出,特别是非营业人员和外来人员,有领导检查,需要开边门,必须有保卫人员陪同或认可,否则,一律不准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