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
2、险性分析情况;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