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督促检查教师组织的室外教学活动安全状况,完善、规范、落实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实作课等的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工作;3、负责及时处理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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