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二、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水)保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和考核。三、负责落实项目创建“平安工地”达标工作,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管理工作。四、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并做好安全隐患登记和跟踪检查。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六、参与、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七、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安全生产资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八、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审查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九、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和使用。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