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管控制度讲解了为有效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源,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实现人、机、环、管的本质安全,保障全体职工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危险源管控工作的原则、责任划分、辨识登记、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标准及措施、重大危险源管控、动态管理及保障措施等内容。通过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职责,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评估和管控,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危险源管控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化工、电力、建筑等行业。该制度特别强调了全员参与、全面辨识、全过程控制的原则,旨在通过系统的危险源辨识、评估、管理和动态监控,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