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讲解了行政部部长(副部长)在环保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行政部部长(副部长)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负责办公区和家属区的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的指示,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到位,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并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那些涉及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的企业。该文件为行政部部长(副部长)提供了明确的环保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确保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