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讲解了保卫部部长(副部长)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时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必要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以及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保卫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适用于企业的保卫部门,特别是担任保卫部部长或副部长职务的人员。该文件为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环保职责指导,确保他们在面对环境污染事故、厂容厂貌管理、环保应急预案演练、人员疏散保卫、环保管理人员保护及重大环保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保障企业环境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