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一)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公司的风险岗位进行安全评价,识别公司内使用的原料、装置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二)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三)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应负的具体责任,包括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危险源的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国家安监局 56 号关于开展重大
2、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等等。(五)聘请 1 到 2 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时间对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或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保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状态下运
3、行。(六)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七)加强危险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 号)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档案。(八)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凡分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九)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十)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