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科安全职责生产科安全职责1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做好全厂生产调度、协调工作,为全厂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 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并做好平衡审核工作,合理地安排生产运行负荷,确保生产安全、稳定、经济、长周期、低消耗运行,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并按批准下发的计划组织实施。3 组织编写、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制定本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负责。4 组织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工作;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安全
2、生产。5 领导组织督促车间建立健全各种工艺指标台帐、档案,检查工艺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技术报表。6 领导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必要时配合有关人员制定处理意见和方法。7 领导组织对生产工艺指标执行的考核,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生产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发生的问题;组织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8 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9 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积极响应应急预案、协助厂领导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10 负责接收和传达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通知、通报、会议精神,做到上通下达,并督促落实。11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2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现象。13 负责三体系认证中与质量有关体系运行及其他相关的体系运行管理领导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