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1 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2 负责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并协调好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关系。3 负责对污水水质状况化验、监控。按要求定期检测三废排放,进行三废污染评估分析等。4 对公司的各部门排污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5 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巩固清洁 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6 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措施。7 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8 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指标协助厂长抓具体落实工作。9 协助厂长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违反环保制度者进行处罚。10 协助厂长起草环保管理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11 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