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厂长、厂长助理及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副厂长、厂长助理及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