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3、生产部是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4、事故报告规定(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当事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和公司负责人,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碍或干预报告(2)发生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报
2、告公司负责人和拨打 119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3)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简要事故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5)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应当妥善保护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
3、现场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证物(7)事故档案管理事故发生后,事故已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认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经事故调查小组同意,事故可以结案。结案后,主管部门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A、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B、员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C、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D、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说明资料E、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F、物证、人证调查资料G、事故责任人的自述材料H、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I、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J、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K、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L、有关本事故的通报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