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纪管理办法违章违纪管理办法1、凡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或操作,不论是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均属违章违纪。2、违反规章制度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统计、分析处理和上报。3、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发现违章都要及时制止和纠正。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4、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5、建立违章违纪登记制度。6、违章违纪统计、分析、上报的资料整理。7、核定违章违纪考核与奖惩。(1)、干部的违章违纪分别由直接领导逐月记入台帐,工人违章有班组长记入安全合格证,车间按月记入台帐。(2)、凡不认真进行登记,不按期统计分析上报处理的记入台帐,领导应受到纪律处分。(3)、违章隐瞒不登记,应加重处理,对揭露或制止他人违章而避免差错或事故者,应给以表扬或奖励。(4)、职工发生违章违纪,无论后果大小,取消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者,应受到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各专业人员按日、周检查个专业外,按月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