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发电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生产本质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神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标准引用文件:(一)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 号)(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 号)(三)风险管理 术语(GB/T 236942009)(四)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2009)(五)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11)(六)生产过程危险和
2、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八)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九)神华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神华集团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研究(神华集团公司)(十一)神华国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神华国能内审【2013】88 号)第二条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明确环境信息、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预警、监督检查与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内容、方法和要求。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源”是指生产过
3、程中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本规定所称“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本规定所称“第二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过程中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造成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的意外情况。本规定所称“风险准则”是指用于评价风险严重程度的标准。本规定所称“定性风险分析方法”是指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
4、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分析,其评价结果是一些定性的指标。本规定所称“半定量风险分析方法”是指建立在实践经验的基准上,结合数学模型,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其评价结果是一些半定量的指标。本规定所称“初始风险”是指原始状态下的风险,即在尚未采取控制措施情况下的风险。本规定所称“剩余风险”是指当前状况下的风险,即在采取了现有控制措施后的风险。本规定所称“风险概述”是指通过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按照危险源类型和风险等级排序所建立的风险评估数据库。第四条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和全过程控
5、制。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而是一项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活动,应涵盖作业活动、工艺流程、设备、系统、生产区域等各方面,并贯穿于公司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完善的生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生产管理中。(二)控制损失,创造价值。通过切实、合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在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做到效益最大化。(三)动态管理。除定期组织开展基准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进行基于问题的评估外,还应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日常的持续风险评估,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后及时进行问题评估,制定控制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四)支持
6、决策过程。开展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有助于判断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决定选择可行的方案,帮助管理者做出合理的决策。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察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第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小组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第八条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控。(一)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执行统一的风险分级分类标准、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以及风险管理方法技术等。(二)公司及各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对生产作业、工艺流程、设备、系统、生产区域、作业环境、职业健康、自然灾害等各类安全风险的管理责任。(三)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特高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中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车间负责对“低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