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讲解了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的目的。该制度适用于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所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部分详细描述了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并隔离潜在不安全产品。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并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及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若相关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可接受水平,或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可接受水平,或虽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可接受水平,则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质检员通过其他证据、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以
2、及充分抽样和验证结果来决定是否将潜在不安全产品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当认定为不安全产品时,根据不合格品的数量和性质,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上报总经理批准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包括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和让步放行。对于个别不合格品,生产部确认后作出处置,并在检验记录上详细记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具体涉及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评价和处置,旨在确保所有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避免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威胁。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质检人员以及企业高层管理者,以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