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项安全管理制度四项安全管理制度一、违章公示制度一、违章公示制度1、公司安监环保部、企管体系运行部以及其他部门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由安监环保部或企管体系运行部利用综合报表、公司月刊和黑板进行公示,并按照违章处罚制度,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进行经济和行政的处罚。2、各车间、各部门查处的各类违章要利用黑板和车间大会在当周进行公示。3、班组查处的各类违章要利用黑板、班组园地和班前班后会在当日进行公示。4、公示的内容包括:违章者的姓名、所在单位或工序、违章类别、违章性质、违章原因和采取的措施。5、班组和车间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及时、准确的对违章者进行公示,发现违章不制止、不公示的,在标准化优秀管理班组和红
2、旗车间考核中扣对应的班组和车间 5 分。二、安全积分待岗培训制度。二、安全积分待岗培训制度。1、公司的所有干部和员工全年的安全总分为 12 分,在以后的安全工作中,若出现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或负有安全事故责任时,除了要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外,还将按照安全积分的扣分标准扣去相应的安全分,一年中安全扣分累计等于 12 分时,员工自动待岗,干部自动免职,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一律自行联系工作岗位。2、安全积分待岗培训制度扣分标准(1)普通员工严重违章操作一次扣 2 分。(2)普通员工一般违章操作一次扣 1 分。(3)干部严重违章指挥一次扣 4 分。(4)干部一般违章指挥或
3、违章操作一次扣 2 分(5)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 12 分。(6)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事故领导责任者 8 分。(7)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 8 分。(8)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事故领导责任者 6 分。(9)每发生一次轻伤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 4 分。(10)每发生一次轻伤安全事故,扣领导责任者 2 分。3、安全扣分超过 6 分的干部或员工要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可重新上岗。培训不合格按违章处罚制度进行处理。三、违章责任追究制度。三、违章责任追究制度。1、对违章当事人及其上级主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
4、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究。2、违章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车间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职能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公司领导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违章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并联责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的同一违章行为不得重复进行处罚。3、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罚。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降低岗位工资、内部待岗和解除合同的处分。4、经济处罚(1)每发生一次指挥性违章,扣违章者 100400 元。(2)发生一次管理性违章,扣违章者 100300 元。(3)每发生一次
5、作业性违章,扣违章者 50200 元。(4)对装置性违章,不按计划如期完成整改的, 每处考核责任部门 200-500 元。(5)在内外审、各类检查和车间报告等方式发现的工艺性违章,责任部门没有按期整改的扣 200-500 元。(6)对设施性违章,一旦会议决定了整改办法,而责任部门未按期整改的扣责任部门300-500 元。5、离岗培训(1)离岗培训的条件A 6 个月内超过二次违章受到处罚者B 安全扣分超过 6 分的C 有严重违章者D 有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事列见附录。E 由于违章行为导致轻伤以上事故者。(2)离岗培训由安监环保部组织,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经考试合格
6、后恢复工作,否则,应继续离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安监环保部应建立违章培训个人档案。(3)对离岗培训人员除责令其离岗培训外,给予 100-500 元的经济处罚。(4)离岗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安全要求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或降低岗位工资。6、降低岗位工资(1)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虽未构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及社会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位工资 30-100 元的处理。(2)一年内超过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 50-100 元处理。(3)降低岗位工资不少于 3 个月,若降级期间无违章行为,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恢复其原岗位工资。7、内部待岗违章降低岗位工资处罚期间,仍有违章行为或者 12 个月内出现 2 次降低岗位工资情况者或离岗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安全要求的人员应给予内部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 6 个月,长期合同工内部待岗期间,每月发给 300 月的生活费,短期合同工内部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8、解除合同(1)一年超过三次违章受到处罚者。(2)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失职等原因造成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者。(3)6 个月内安全扣分超过 12 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