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治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治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治理人员;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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