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为加强现场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联保互保工作的实施,增强自主保安意识和主动性,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1、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单位是井下生产区队(包括矿修队)、通风区、运输区。2、生产区队(包括矿修队)每年每人安全风险抵押金为 1000 元,通风区每年每人安全风险抵押金为 800 元,运输区每年每人安全风险抵押金为 600 元。3、以班组为单位,每年考核兑现一次,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4、在全年中无重伤以上事故(1 月 1 日-12 月 3 日),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100%,本金1000 元,奖励 1000 元,其他单位类推。5、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以劳动保险部提供依据为准)扣除本人本金 50%,扣本金 500 元,本班组长扣本金 300 元,其他人员扣本金 200 元,当班副区长扣本金 300 元,区长扣本金200 元。6、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除本人本金 100%,扣本金 1000 元,本班组长扣本金 600 元,其他人员扣本金 300 元,当班副区长扣本金 500 元,区长扣本金 300 元。7、每月 1 日前将各区队本班组或联保互保人员名单报调度室备案。人员无变化时可说明清楚,人员有变化时必须及时填报。8、全员风险抵押金抵押办法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300 元,三个月扣清。作为风险抵押金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