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7、避雷器、地
2、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 ,每四年进行一次。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